长春扎实开展澄清正名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3月17日,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纪委监委干部对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张某进行电话回访。该区纪委监委此前收到反映张某违规报销补助的举报。经核查,该反映失实。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为其进行了书面澄清正名。
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作为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有力举措,定期对失实信访举报件筛选研判,及时澄清正名。
“我们以从事基层工作和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一线党员干部为重点,充分结合干部个人意愿、岗位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影响等因素,综合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和召开会议等方式,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
结合工作实际,长春市纪委监委完善有关制度,对澄清正名适用情形、实施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建立“分析研判+规范澄清+跟踪回访”工作机制,由信访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研判,认定为失实检举控告符合澄清正名条件的,及时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同时,对诬告陷害行为认定、问题线索移送、责任追究程序衔接、办理结果跟踪反馈等机制进行完善。去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58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在此基础上,该市纪委监委坚持做细做实澄清正名对象回访谈心谈话工作,帮助澄清正名对象消除思想顾虑。同时,做好结果运用,相关承办部门在实施澄清后及时将相关材料归入澄清对象廉政档案,并反馈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人用人参考。(特约记者 郑涵 通讯员 姜泽平)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亓荃鹏 |